章如庚慈善基金会根据《慈善法》《基金会管理条例》《基金会章程》等法律规定,对下列项目及文书立即停止并予以撤销。
1、2017年4月13日,章如庚慈善基金会[章便字2017-0303]给河北福之谛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元宝枫综合开发精准扶贫”项目的委托书。
2、2017年4月26日同河北福之谛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捐赠与理事会员单位协议书”。
3、2017年5月5日同黑龙江政兴农业有限公司所签署的所有捐赠协议书和委托书。
以上条款立即停止并予以撤销,所有有关使用章如庚慈善基金会的标识及文书一并作废,如有继续使用责任自负并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章如庚慈善基金会
2017年1月17日
2018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