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度——2022年度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

章如庚慈善基金会/2021-01-04/分享: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4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有关要求,现将2020年度——2022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公告如下:
1.中国初级卫生保健基金会
2.阿里巴巴公益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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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章如庚慈善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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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中国滋根乡村教育与发展促进会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
202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