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执行流程

章如庚慈善基金会/2022-10-17/分享:

一、项目立项:
制定战略规划,确立项目纲要,确定年度项目计划。项目立项需提交《项目立项报告》,内容包括:项目背景、社会意义、可行性分析、实施计划等,秘书处进行初步审核,秘书处确立后对《项目立项报告》进行修改完善,做出项目立项书成立项目执行委员会,经基金会理事会审议通过,方可进入实施阶段。
二、项目实施:
依照《基金会管理条例》和《基金会项目管理制度》,项目部负责人组织调研确立受益区域和受益人,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制定项目管理制度。项目实施由项目执行委员会根据实施方案规划执行时间。推行项目负责人制度,签订项目责任书,项目负责人全面负责项目日常管理、制定项目管理手册、检查验收、定期汇报、资金预算、项目效果、社会效益等。秘书处对项目实行全程监管,保证项目顺利进行。
三、财务审批及拨款:
依据《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按照项目进程分批拨付执行款,项目负责人填报《基金会资金拨付单》,按照相应权限完成审核程序,项目申请人申请,项目负责人初审,基金会负责人审批,财务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方可通过,财务处拨付款需通过电汇转账支付,不得使用大额现金支付,保证资金报销资料完整,收款方提交发票或收据,不得无票据报销费用。
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项目依据《2022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执行办法》执行。
 
四、会计核算办法:
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和《基金会章程》为准则。项目实行财务统一管理,项目独立核算的原则,一切核算依照项目报告、实施方案和经费预算,财务部门审核执行。项目执行应按照基金会相关制度要求和项目管理制度进行会计核算。
五、项目物资管理:
通过招标比价确定的供货方签订购货合同或捐赠协议,物资发基金会指定地址,保管员根据合同明细标准验收后签字入库,开具入库单,项目出库由项目负责人签字。项目中采购物资或捐赠物资也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所直接发给项目活动所在地,项目负责人要根据合同标准、规格、数量、验收后并在收货单上签字,然后随项目进程发放给受益人。项目中的所有剩余物资,在项目完成后返回基金会仓库登记核实后重新入库。
六、项目监督与反馈:
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进程提交阶段性的执行报告,便于秘书处跟踪问效和监督检查,实地考察,现场监测、回访受益人,电话抽查,提交执行报告。
七、项目审计与评估:
项目执行单位应接受民政、财政、审计、纪检等部门的监督,项目完成后秘书处负责人和项目执行委员会共同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综合评估,总结出项目的不足之处和项目的效果,并写出项目总结报告,配合第三方审计、评估。
八、项目宣传公示:
项目执行单位要及时收集视频、照片、音频素材,健全项目的宣传档案,根据项目的实施情况通过基金会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或其他公众媒体向社会宣传公示项目的进展和成效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九、项目归档:
项目实施结束后,项目部须向秘书处提交项目结项申请,所有项目文件统一装订成册整理归档。(财务文件可以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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